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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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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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http://finance.sina.com.cn/consume/puguangtai/20140410/073318754929.shtml),近日,一直以来对其药物成分讳莫如深的云南白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新规要求下,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正式承认其配方中含有毒性药品草乌(又称断肠草)成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同时对外强调称,云南白药中所含的草乌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分可基本消除,含量在安全范围内。实际上,近年来,云南白药所含毒性成分已引起多地多起中毒病例,甚至被指导致多人死亡。不过,一直以来,云南白药以配方保密为由,拒绝透露其药物成分,诉诸法院的多名患者也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值得注意的是,在修改说明书之前,国内版云南白药产品说明书中从未标注草乌等成分及含量,但在美国版云南白药说明书中,则皆按当地监管机构要求标注了成分及含量。所谓的“双重标准”,令外界倍觉蹊跷。同时,宣扬治疗伤痛有显著疗效的云南白药,在美国销售的身份竟然是膳食补充剂,而非药品品类。 云南白药确实是一种在我儿时就已经深深扎根于思想的传统中成药,总体来说,是安全有效的。我觉得在特定时期,对其秘密进行保护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对于中药的保护,也应该是于时俱进的。其实,我国对于国家秘密也是有期限规定的。有人称(http://finance.eastday.com/Business/m2/20130206/u1a7183767.html),“资料显示,中国中药研究成果的保护形式主要有:国家保密保护、商标保护、中药品种保护、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及新药保护等。保密级别划分为:绝密级(长期保密)、机密级(一般保密期限不少于20年)和秘密级(一般保密期限不少于5年)。绝密级保护是中国特有的、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保密项目。云南白药就属于绝密级的中药制剂。” 但是,这种说法,其实是一种欺骗性的宣传。因为根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 (1990年9月19日国家保密局发布 第2号令)(http://www.bjchy.gov.cn/affair/zfyj/law/900004.htm)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第十条规定“ 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即自行解密。”所以,理论上,如果没有特殊规定,云南白药的保密期限最多应该为30年。 而关于期限特殊规定的说明,该法第六条规定,“制定保密范围的中央国家机关可以规定有关保密范围中某类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 而云南白药的秘密是由《云南白药保密规定》(http://www.110.com/fagui/law_216992.html)所规定的,颁发机构为云南省政府,不是中央机构,是不能将保密期限定为“长期”的。其第三条也规定,“前款国家秘密事项,由省国家保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其秘密期限是由省国家保密局确定的,因此不应该为长期保密。而该规定第二条表示,“由国家授权机关批准的专厂使用“云南白药”品名定点生产,其处方、工艺于一九五六年被列为国家保密范围的传统医药。”从1956年至今早就超过30年了,应该解密了。 当然,可能有关部门还有秘密规定没有公开,所以仅仅从法律上探讨,意义不大。 但是,从医学的角度看,医学应该为全人类服务,目前正是世界和平共处的时代,而云南白药也已经走出国门,不仅销往东南亚等国家,还开拓了欧美市场,甚至其配方还在美国公开(虽然有关企业不承认泄密),表明,云南白药已经成为了世界人民共享的药物,因此没有必要再保留配方的秘密了。 同时,在云南白药的使用中,尽管非常安全,但是还是有个别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公开配方,有利于对不良反应的发生机制进行研究,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其发生,从而促进云南白药的改良和发展。 因此,我呼吁有关部门和企业,应该考虑公开云南白药的配方,从而符合法律的规定,并提高应用者的安全保障,这也有利于云南白药的传承和发展。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
最后修改于 2014-04-1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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